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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鼓励民资联合竞标PPP
时间:2017-12-05

  11月30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的指导意见 》,提出要针对不同PPP项目投资规模、合作期限、技术要求、运营管理等特点,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,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创新、运营等方面的优势。其中,对投资规模大、合作期限长、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,鼓励民营企业相互合作,或与国有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等合作, 通过组建投标联合体、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参与,充分发挥不同企业比较优势。

  不仅如此,国家发改委还表示,对商业运营潜力大、投资规模适度、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,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,提高项目运营效率。鼓励民间资本成立或参与投资基金,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,由专业机构管理并投资PPP项目,获取长期稳定收益。

  此前,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,PPP深入推广的一大阻碍就在于民间资本的兴趣寥寥。据了解,目前各地针对民企的隐性壁垒依然存在,民间资本进入PPP仍会“碰钉子”。全国工商联经济部部长谭林透露,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会对民营企业仍采取某些限制性措施,例如项目信息不透明、明招标暗许配、设置高额项目诚信金或保证金、不与民营企业对接等。